新闻中心
你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减震技术丨速看!云南住建厅:“抗震设防、隔震减震技术产品应用”检查情况通报

* 来源: 转载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4/08/09 17:46:03 * 浏览: 222


昆明市、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单位:

    按照《2024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4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一云南)随机抽取“昆明绿都商务中心一期-T2#楼”、“昆明漫城都荟 A6、A7 项目(变更方案)”、“昆明小白龙温泉文化旅游度假城地块”、“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肝胆医院)”4个项目,会同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3名执法人员、3名专家组成检查组,于2024年7月16日至7月19日开展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检查现场检查,受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够严格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受检项目能够落实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抗震设防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昆明绿都商务中心一期-T2#楼、昆明漫城都荟A6、A7项目(变更方案)、昆明小白龙温泉文化旅游度假地块等3个项目处于停工状态,还未涉及本次隔震减震技术产品应用执法检查内容。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肝胆医院)已基本建设完成尚未交付使用,该项目采用减震技术产品。
检查组现场检查昆明绿都商务中心一期-T2#楼、昆明漫城都荟 A6、A7 项目(变更方案)、昆明小白龙温泉文化旅游度假地块、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肝胆医院),检查涉及内容共136项,其中符合124项,符合率91%,不符合12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其中:
(一)昆明绿都商务中心一期-T2#楼,检查内容29项,符合29项,符合率100%,不符合0项;
(二)昆明漫城都荟A6、A7 项目(变更方案),检查内容32项,符合32项,符合率100%,不合0项;
(三)昆明小白龙温泉文化旅游度假地块,检查内容24项其中符合23项,符合率96%,不符合1项;
(四)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肝胆医院),检查内容52项,符合41项,符合率79%,不符合11项。

二、抗震设防存在问题

(一)昆明绿都商务中心一期-T2#楼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建筑高度191.30m,框架-核心简结构,标准设防类项目,超限高层公共建筑。项目未施工目前为停工状态。
存在问题:无

(二)昆明漫城都荟A6、A7 项目(变更方案)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建筑高度126.95m,剪力墙结构,标准设防类项目,B级高层住宅建筑。项目仅完成部分地下室施工,目前为停工状态。
存在问题:无

(三)昆明小白龙温泉文化旅游度假地块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宜良县,建筑高度84.50m,剪力墙结构,标准设防类项目,B级高层住宅建筑。项目仅在地面完成桩基础施工,未进行基坑开挖,目前为停工状态。
存在问题:现场备查的抗震专审报告未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和执业注册人员印章。

(四)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肝胆医院)

该项目位于曲靖市麒麟区,建筑高度53.60m,框架-剪力墙结构,重点设防类项目,采用减震技术,医疗类建筑。项目2023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还未投入使用。存在问题如下:
1.外立面抗震缝处线条做法不满足抗震缝宽度要求;
2.未建立减震工程质量可追溯台账;
3.黏滞阻尼器两端销轴高度差超过10mm,不在同一条水平轴线上,不符合《建筑消能减震应用技术规程》DBJ53/T-125-2021中9.4.1条消能器轴线允许偏差土5mm以内的要求;
4.黏滞阻尼器两端销头位于销轴一侧,未位于销轴中心,销头与销轴的连接位置明显偏心,不符合《建筑消能减震应用技术规程》DBJ53/T-125-2021中9.4.1条消能器安装垂直度的要求
5.部分黏滞阻尼器的活塞杆防尘罩松动、滑落;
6.黏滞阻尼器的预埋钢板连接件表面出现明显锈蚀;
7.黏滞阻尼器上下悬臂墙与主体结构之间的间隙未留出,直接与主体结构砌筑,无法满足地震时黏滞阻尼器工作变形要求;
8.黏滞阻尼器检测未按照《建筑消能减震应用技术规程》(DBJ53/T-125-2021)进行见证检测;
9.减震工程验收资料不全,验收资料缺失多,橡胶支座和黏滞阻尼器验收资料混淆,未严格按照《建筑消能减震应用技术规程》(DBJ53/T-125-2021)第9章要求,进行隐蔽、检验批、分项、子分部等进行验收。

三、隔震减震技术产品应用存在问题

曲靖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肝胆医院)位于曲靖市麒麟区,建筑高度53.60m,框架-剪力墙结构,重点设防类项目,采用减震技术,医疗类建筑。项目于2023年12月30日完成验收未投入使用。专家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如下:

(一)黏滞阻尼器生产供应企业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与项目实际使用产品型号不符

1.提供型式检验报告显示:VFD-NL-3000*330黏滞阻尼器的最大阻尼力3000kN,设计位移:330mm,速度指数0.3;
2.实际使用黏滞阻尼器规格型号分别为VFD-NL-376*30、VFD-NL-402*27(最大阻尼力 402kN,设计位移±27mm ),速度指数均 0.25。

(二)黏滞阻尼器存在漏油

位于一层楼大厅处的一套黏滞阻尼器防尘罩外侧附着硅油,混凝土悬臂墙下支墩顶有滴漏渗透痕迹。

四、工作建议

结合本次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和检查组专家提出的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履行责任,做好整改工作:
(一)请已经停工的受检项目,建设单位(业主)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加强停工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因停工管理失控发生安全事故。
(二)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停工项目监督,防止停工项目处于管理失控状态。
(三)对已经建成尚未交付的受检项目,专家现场发现的问题,请建设单位(业主)、施工、设计、生产厂家分别按照责任分工,建设单位(业主)负总责,设计单位会同施工、生产厂家共同做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受检未交付项目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收集有关整改情况于2024年8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拒不整改的、态度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本次抗震设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根据要求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厅抗震防震处反映。

联系人:楚灵伟,电话:0871-6432078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罗述德,电话:0871-63218433(省市场监管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5日

下一条: 阻尼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