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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先进弹性体创新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13:00
三、开标地点:煤化研究院
第一参选候选人:耕耘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二参选候选人:双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参选候选人:华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先进弹性体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二、开标时间:2024年1月26日14:00
三、开标地点:煤化研究院
第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依法制定和发布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负责,在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拟采用的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按照合同要求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进行核验,组织工程验收,确保建设工程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1、项目名称:先进弹性体创新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2、招标内容: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的合同范围委托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咨询人需配合委托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
为进一步促进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员工团队精神,营造健康向上、和谐团结的工作氛围,煤化工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安宁玉龙湾拓展训练基地开展了一场以“沟通协作 团结拼搏”为主题的户外拓展趣味运动会。活动为期一天,公司全体员工参加了此次活动。
随着减隔振(震)技术发展以及产品性能提升,减隔振(震)产品应用场景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在轨道交通减振领域,随着我国高铁及干线铁路呈现客运高速化和货运重载化等趋势,其振动对路基及桥隧结构的安全运营以及城镇区域造成的噪声影响加大,减振产品应用预计将从城市轨道交通拓展至高铁及干线铁路,应用规模有望提升。在建筑减隔震领域,由于地铁在 TOD 上盖建筑下部穿行,上部物业振动感及噪声较强导致居民居住体验不佳,阻碍了 TOD 上盖建筑发展;在城市土地资源稀缺的背景下,TOD 上盖建筑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重视程度提高,以 TOD 上盖建筑为代表的新型住宅建筑将会加大减隔震产品应用。在工业装备领域,随着工业装备减隔振(震)核心技术被行业内领先企业逐步攻关,预计减隔振(震)产品将加大在核电等安全考验较高的行业应用。
减隔振(震)行业需求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建筑、工业装备等下游领域,市场需求方主要为业主方或施工方,业主方指地铁公司、房地产公司、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为学校、医院)、能源供应企业等减隔振(震)产品的最终使用方,施工方指负责主导工程项目的整体建设、对项目的施工和质量承担全面责任的工程承包商。
第三章 鉴定、加固和维护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应当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建设工程,由所有权人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鉴定。
国家鼓励对除前款规定以外的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第二十条 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作出判定。
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应当真实、客观、准确。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所有权人应当对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测,并在加固前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
对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判定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已经建成的建设工程,所有权人应当进行抗震加固。
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已经建成的建筑进行抗震加固时,应当经充分论证后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其抗震性能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二条 抗震加固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并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或者在建设工程显著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等方式,公示抗震加固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所有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进行检查、修缮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擅自变动、损坏或者拆除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隔震标识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